擴散|泰州人注意!最高獎10000元!
即日起
市公安局、市教育局
市見義勇為基金會
在全市范圍內開展
勸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員
見義勇為專項獎勵工作
獎勵對象
對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未成年人野泳、戲水行為,積極實施舉報、勸阻、施救的非執行職務人員,依據相關標準給予獎勵。
獎勵范圍和標準
1.發現無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(具體以現場照片、視頻和報警記錄等為證,經警方核實確系未成年人)在河流、湖泊、池塘、水潭、水庫等水域內游泳、戲水等情況,及時報警并成功制止的,視情給予100-500元獎勵。
2.發現未成年人落水,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,能夠積極施救或協助相關部門現場施救的,視情給予1000元以下獎勵。
3.發現未成年人落水,不懼危險,挺身而出,成功救出落水者,經確認為見義勇為的人員,視情給予2000-10000元獎勵。
4.本獎勵辦法不主張未成年人或不會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,這類人群可用大聲呼救、報警、利用救生設施等方式進行施救。
5.負有特定義務關系人不在獎勵范圍。
三、獎勵原則和要求
1.獎勵事項的調查核實、推薦申報工作由事發地公安機關負責。
2.日常獎勵由事發地縣級見義勇為基金會負責,具體獎勵辦法請各市(區)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確定。市公安局、市基金會將根據情況適時開展集中獎勵。
3.對被認定有功的群眾,但未被確認為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,參照“獎勵范圍和標準”的第1條和第2條執行。
4.多人舉報同一行為的,獎勵第一舉報人。
5.堅持實事求是,嚴禁弄虛作假。嚴禁舉報人通過抖音、微信、微博等平臺發布、炒作相關內容,嚴禁通過任何途徑泄露公民個人隱私。違者按規定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
來源:平安泰州
編輯:徐群薪
責編:劉麗
審核:戚翔 聞棟
- 天氣|臺風警報!雷暴大風!2023-07-29
- 喜報|全國示范!2023-07-29
- 速看|名單公示!2023-07-29
- 聚焦|泰州:加強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 在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上2023-07-28
- 時政|市領導赴舟山慰問泰州艦官兵2023-07-28
- 擁軍|“攜手強軍夢?闊步向深藍”2023年建軍節慰問演出走進海軍2023-07-28
網友評論
文明上網理性發言,請遵守新聞評論服務協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