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告|水價調整!4月1日起,泰州居民生活用水……
關于執行水資源費優惠減征政策的通告
尊敬的自來水用戶:
根據江蘇省政府《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蘇政規﹝2023﹞1號)的要求,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,水資源費按現行標準的94.6%征收(在水資源費減征期內,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各階梯標準相應調整減少0.01元/立方米),2024年4月1日將恢復原價。不便之處,請予以理解。如有疑問,請關注“泰州水務”微信公眾號進行了解或致電泰州市水務有限公司客服熱線962001咨詢。
特此告知!
泰州市水務有限公司
2023年3月30日
來源:泰州水務
編輯:錢宇璇
責編:岑丹
審核:戚翔 聞棟
相關閱讀
- 通知|四月起執行!四部門發文調整新冠患者醫保報銷政策2023-03-30
- 人事|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一批人事任免2023-03-30
- 預告|12345·政風熱線:市(區)司法部門4月3日上線2023-03-30
- 最新|排名公布!江蘇這15所高校進入百強2023-03-30
- 關注|機票燃油附加費今年二次下調2023-03-30
- 關注|興化一工會副主席被查!2023-03-30